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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热点转帖] 乐从丨3月1日起施行! “缺斤少两”最高可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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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针对“缺斤短两”“鬼秤”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完成了对部门规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并**了《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两项计量技术规范。对集贸市场的主办者和入场经营者的相关义务作出规定,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10万元。

  近期修订发布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着重对集市主办者的职责、经营者的职责、计量违法行为处罚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办法》还要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

相较于2002年版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大了对相关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包括,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由一千元调整为一万元 ;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LC乐从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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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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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阻断“鬼秤”的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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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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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6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商家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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