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座车塞下19名小学生
顺德当庭宣判首两例“黑校车”超载接送学生案件,两司机获刑
珠江商报讯 记者谢意报道:核载9人实载18人,核载6人竟塞下20人……容桂两家校外补习社的“黑校车”如此超载接送小学生,不禁让人捏一把汗。昨日,顺德法院当庭宣判两宗危险驾驶罪案,两名司机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月。据悉,这是顺德区首两例“黑校车”超载接送学生的案件。
无牌超载接送学生 两人被判危险驾驶
2018年11月6日17时许,容桂某甲补习社委派郭某(非补习社员工)前往容桂某小学接载放学的小学生,当郭某驾驶自有小型普通客车,搭载19名小学生行至容桂街道大塘坑路五巷路口对开路段时,被公安人员查获。经查,郭某所使用的客车核定载6人,实际却载了20人,其中19人为小学生。该车为非营运车辆,未取得校巴资格证,某甲补习班也未依法领取办学许可。
同日18时许,未依法领取校巴驾驶资格的关某,受未依法领取办学许可的某乙补习社的委派,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为补习社负责人)搭载17名小学生返回补习社,途中被公安人员查获。经查,该客车核定载9人,案发时实载18人,其中17人为小学生。该车为非营运车辆,未领有校巴资格证。
在昨日的庭审上,被告人关某辩称自己驾驶的客车不算校车,车身没有校车标识。对此,公诉人解释,被告接受了补习社的委派驾驶涉案车辆接送学生,根据其实际使用行为,应当认定为实质性的校车。
综合考虑被告人郭某、关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官当庭宣判郭某、关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3000元不等。
校外补习社有需求 加强监管是关键
由于本案涉及“黑校车”“黑教育机构”等热点,且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顺德检察院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大家对校外补习社的规范管理、整治等意见和建议。
顺德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刘建淳表示,虽然上述两宗案件是顺德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顺德首两例“黑校车”超载接送学生案件,“我们担心在全区各小学还可能存在同类安全隐患。” 座谈会上,不少代表和委员都表示,校外补习社的产生,一方面是家长有实际需求,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因工作忙碌无法按时接孩子放学;另一方面是学校又提供不了托管的服务。除了对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建议教育部门加强对此类补习社的监管,政府可出台更加明确的规章指引,促进此类补习社合法合规经营,在规范整治过程中也要考虑家长的客观所需。刘建淳表示,接下来,检察机关还将组织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届时将形成书面的检察建议提交区政府。
来源:顺德新闻网-珠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