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一)本区户籍居民(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可享受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大中专非新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596元,财政补助标准为1283元,合共每人1879元。
(二)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随迁子女:个人缴费标准为 1879元。
(三)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计算(2019年半年和2020年全年)个人缴费标准为 871元,财政补助标准为1924.5元,合共每人2795.5元。
二、扣费时间
2019年11月底至12月。
请于11月底前存足金额以备扣缴。
三、参保办法
(一)本区居民
1.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的。
(1)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的,请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申报手续。如果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人个人资料变更的,请到所属村居重新签订协议。
(2)无资料变更调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在原协议扣费帐户存足保费即可。
(3)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参保人,若去年扣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到所属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2.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请派员到所属的村居办理。
3.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由政府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三)大中专学生
大中专学生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申报参保。
(四)民政优抚人员
符合条件的民政优抚人员由所属管理机构统一办理申报参保。
社保局温馨提示
1● 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无需再以居民身份参保;
2● 已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居民,如不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
3● 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含2019年度符合参保条件但未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的),如需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在申报期内办理参保;
4● 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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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德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