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邓女士反映其在容桂某美容中心购买了多项美容项目共计消费两万一千元,现店铺已倒闭,剩余未使用项目需前往异地新主体进行消费。邓女士因距离太远、使用效果不佳等原因与商家协商退费遭拒绝,故致电市长直通车12345,希望部门介入协商退回剩余未使用的费用。
处理经过及结果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容桂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容桂市监”)接诉后介入核查,发现市民投诉的某美容中心已于2024年1月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经营地现已变更为钢琴店,辖区内暂未发现有与该美容中心相关的店铺信息。容桂市监调解人员多次尝试联系该美容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但电话均无法接通,调解一度陷入停滞状态;后通过与社区联动、多部门沟通,终于联系上相关负责人开展调解工作。
该美容中心相关负责人向容桂市监调解人员提供消费者相关项目的使用明细,并表示扣除已使用项目费用,剩余可退回七千余元。容桂市监将商家处理方案与邓女士进行沟通,邓女士表示不满意并强烈要求与涉诉美容店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当天上午,容桂市监调解人员组织消费者与店铺负责人进行现场调解;现场市民情绪激动,多次强调商家存在推销、诱导消费等问题,对商家扣费明细存在质疑。
容桂市监调解人员耐心听取双方各自陈述后,积极劝导双方收窄分歧,并向双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预付式消费的相关规定。经过长达2小时的协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剩余费用一万二千元,并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退款协议》,商家承诺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后续,容桂市监调解人员继续跟进退款情况并及时回访邓女士。邓女士表示已收到退款,对容桂市监调解人员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容桂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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