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良街道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联合检查,在对某再生资源回收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员工正在从事热切割作业而未能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通过其身份证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没有查询到该员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证件信息。
该员工无证从事金属热切割作业,作业现场混乱,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大良街道办事处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处罚结果
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大良街道对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则按以下法规处罚: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3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2人死亡,或者6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焊属于特种作业 操作过程中 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 为了自身安全,进行动火作业时 安全要点需时刻谨记!
顺德城市网
|